
也说“白宫书记”报复致死举报人
一个地级市的区委书记,动用检察、纪委、公安等机关干部,罗织罪名,陷害报复举报人,导致举报人在狱中非正常死亡。此人叫张治安,原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区委书记。这起备受公众关注的案件现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即将
一个地级市的区委书记,动用检察、纪委、公安等机关干部,罗织罪名,陷害报复举报人,导致举报人在狱中非正常死亡。此人叫张治安,原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区委书记。这起备受公众关注的案件现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即将开庭审理。(摘要自1月6日《新华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应该说,被报复致死的举报人李国福举报“白宫书记”张治安的系列问题,是在履行《宪法》赋予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力,可结果如何呢?举报人遭受了疯狂的权力报复,并致死。有人说,此案是一起极其典型的动用公权报复举报人的案例,确实恰如其分。通过此案来看,“白宫书记”不仅仅要报复迫害举报者本人,还精心策划试图报复迫害举报者家人,即便在举报人违心“屈服”的情况下,“白宫书记”仍旧不打算放当事人一马,其猖狂的迫害行径,可以堪称现代权力迫害一绝。
如果说象这样的权力报复迫害举报者只是个案,倒还用不着令人忧虑,可事实上,这些年来,类似的权力迫害举报者案例比比皆是,大有层出不穷之态势。这样的现象就不能不令人忧虑,也不能不令人痛心疾首了。
若不坚决惩处动用公权报复举报人的可恶行径,将会对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有消息说,约90%的反腐线索来源于群众举报。不惩处报复行为,不有效保护好举报人,势必会极大地挫伤群众举报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反腐工作。动用公权报复举报人,还会极大地践踏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和法制尊严,败坏党的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失去部分民心,而且会间接损害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败坏社会风气,更会践踏公平正义,践踏人权,践踏人类文明。
综观此案,“白宫书记”的报复迫害行为呈现出三大特征。
一是民主法制被视同儿戏。在此案中,群众的依照《宪法》赋予的民主监督权被极大践踏,法律不再是群众的“保护神”,反而成了迫害群众的工具,司法、纪检机关及其有关执法、执纪者,成了书记行使个人意志的工具,俨然就是书记的“看家护卫和打手”。
二是“白宫书记”一手遮天。“白宫书记”的打击报复行径本来就是违法的,可只要书记一声令下,立马就起到一呼百应的效果,明知违法,那些所谓的“办案人员”还是要昧着良心做帮凶,出馊主意,进而干出草菅人命的可耻勾当。
三是举报人和被举报人角力,举报人处于绝对的弱势。此案的书记本来也只是一个区区的县级官员,可其一旦打击异己,犹如“吃小菜”,拿石头砸鸡蛋,最终闹出人命来实在不足为奇。
这三大特征对于举报人乃至人民而言,无疑是极大的悲哀和不幸,令人恐惧。对于这样的特征,人民没有不深恶痛绝的。可这人民深恶痛绝的特征,非但不能被消灭,还阴魂不散,为什么?
答案很简单。对于官员特别是手握大权的一把手,民主监督和制约机制出了问题。“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弱,群众监督太难”。这老生常谈式的“歌谣”,不知已经被“传唱”了多少年,可就是没有人来彻底解决其中的问题。这怎不令人失望?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猖狂,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报复!
针对此案,我们只能期待着,期待着违法乱纪的恶人受到严惩!期待着国家出台《举报法》对举报人实行切实有效地保护。期待着国家通过大力改革,早日解决群众民主监督和制约乏力的问题。期待着有更多正义之人,勇敢地站出来,向腐败分子开炮!期待着国家惩治腐败的力度更大,当腐败高发时,就多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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