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成龟腚

又成龟腚

窘慑杂文2025-04-07 19:19:46
去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要求县处级副职及以上的领导干部、大中型国企领导每年须上报个人财产及婚姻变化、配偶子女移
去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要求县处级副职及以上的领导干部、大中型国企领导每年须上报个人财产及婚姻变化、配偶子女移民状况等。其中,财产申报包含个人及家属的收入、房产、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理财产品等。
其实,对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早有议论,早有期盼,看到规定的那一刻我感觉终于到了具体落实的时候了,应该说,这是一件顺天应人的大好事,我们应该乐观其成。但当时我就有一种疑虑这一规定我们乐观不起来,至多只是持谨慎乐观态度。
因为第一,规定不彻底。副处级以上要公示,副处级以下要不要公示,什么时候公示?如果不能一视同仁,保不准我们的副处级以上官员会说,“为什么副处级以下不公示”?说到官员财产公示的时候,曾经不就有官员问过“老百姓为什么不公示”,从而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口水战吗?
第二,规定难执行。从对已经翻船出事的官员的调查审理看,县处级以上官员财产见光率不容乐观。我们虽然不能说所有的副处级以上官员都有财产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翻船的官员,只不过他们是有财产问题官员中的一部分,甚至是一小部分。自己屁股上有屎,自己心里清楚。现在要他们主动扒光,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乖露丑,他们能愿意吗?他们不愿意,会不会在扒光的过程中耍手段,搞阴谋?会不会在扒光之前,在外衣里面裹上一层乃至若干层跟肌肉颜色一样的保护膜?我们见惯了官员们刮风走过场的手段,道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第三,查处难到位。即使是有限扒光,暴露蛛丝马迹是肯定的,谁来查处,怎么查处,我们多年查处违规违纪的案例让我们不能不心存疑虑。如果还是权力部门内部的自查自纠互查互纠或,那我看,公示将会毫无意义。
第四,真要扒光,给人家一个机会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给他们一个自己把屁股上屎擦干净的机会,秋后算账既不厚道,也不科学,更不不利于这项新规的具体实施。
现在看来,时隔9个多月了,我们有谁见到过,且不说在醒目的媒体上,就是在普通的网站上公示过规定中规定的一些人员的需要规定的东西,反正我这个经常关心时事的人没有看到过。
如此看来,此规定岂不又变成龟腚了。
其实,党和国家每一项规定都是非常好的,关键是要将规定具体落实下去,如果一旦有人不按规定做,什么机构、什么人员采取什么方法来实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怎么办?什么机构、什么人员来监督这些有处分权的机构和人员?当然我们以上所说的规定确实也规定监管机构和人员,也规定了一些具体激励和惩戒的方法和措施,但现在看来总感觉有些还不够完美,有种一纸空文的感觉。
在此我想用辛弃疾的一句词:“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评价这个规定,以及这个规定中规定的事,不知欠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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